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学工部 总务处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离寝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的离校工作,营造文明、有序、祥和的离校氛围,学工部与各托管单位协调,就毕业生离寝安排如下:

一、延期离寝工作

6月13日为2024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因部分毕业生需重修考试、补考等,延期离校的毕业生须进行延期离寝申请。

1.正常毕业学生:未有补考、重修考试等原因,请毕业生提前做好物品整理,在6月16日17点前须按时离寝,在规定时间内至各楼幢管理服务室办理钥匙退还等离寝手续,遗留物品将视作无主物品处理。

2.延期离校毕业生:须填写《毕业生延期离校申请表》,请在个人申请时间截止前完成离寝。各学院审批汇总后,请于6月8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闫佳雯邮箱(1317782967@qq.com),纸质版盖章交至微校园A2办公室。

3.申请延期离校的毕业,公寓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安排住宿,请毕业生予以配合。

二、公寓服务

1、寝室剩余电费退费:请各寝室代表凭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于6月12日—15日工作时间(8:30—17:00)至17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后将立即断电。

2、餐卡剩余餐费退费:6月12日-6月15日工作时间(8:30—17:00),在开物园食堂一楼售卡中心办理餐卡剩余餐费退费手续。

3、空调、热水器退租:TCL空调、热水器厂家于6月12日-6月16日在微校园学生事务大厅(18#学生公寓架空层)现场摆摊,空调退款需交还遥控器。

4、钥匙押金退还:5月14日起,各楼将开始收取毕业生钥匙押金,直接与毕业生电子离校手续挂钩。请各位毕业生在6月2日前将钥匙押金10元/人交到各楼管理服务室(台)。6月13日-15日,工作人员将在公寓楼大厅或管理室集中办理清点家具、结清各项费用和退还钥匙等手续。

三、其他后勤服务

1、行李托运:快递超市将在6月14日至6月16日在17幢过桥处、22#菜鸟驿站设置毕业生托运点(如遇下雨将另行通知),现场办理同学们的行李托运业务,详情见菜鸟驿站通知。

2、公寓服务:5月14日起,各毕业生楼放置“毕业生留言册”,请广大毕业班同学真诚地留下对园区及本楼管理服务人员的意见建议和祝福。

3、6月13日—6月15日,毕业生为主楼幢(9#、16#、17#)将进行通宵供电,方便同学整理物品。

4、毕业生离校后,中心将对所有毕业生寝室进行清理。请同学们在6月16日以前及时清理、带走个人物品。6月16日下午起将对毕业生楼停水停电,进行水电检修等维修项目。

5、请各位毕业生配合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寝室内公共物品清点、验收工作,毕业生电子离校系统生活园区未通过的,请毕业生至所住楼幢楼长处咨询。

四、注意事项

1、爱护公物。不要在寝室内或走廊墙上乱涂乱画,校期间要注意对宿舍内物品,如床、桌子、门窗、壁柜、玻璃等公共财产的爱护,不要损坏和随意搬动,若有缺损须按价赔偿;

2、注意防盗。请同学们在保管好个人物品的同时,做到人离寝室,随手关灯关门;

3、时刻注意防火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焚烧纸张及其它物品,严禁点蜡烛,切勿乱扔物品;

4、请同学们在离校前将自己的寝室进行卫生大扫除,创造整洁的住宿环境。

5、为保障其他同学物品的安全,毕业生离校期间不得邀请外来人员进入宿舍从事废品收购等。

6、为保障其他同学的正常休息,提倡毕业生要文明离校,不得在公寓内吵闹、摔砸、大声吼叫等。



学工部 总务处

2024年5月23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浙ICP备06028382号


浙大宁理学子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