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班级申请、学院初审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现就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11月11日至11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向学生工作部(行政楼201室)反映,反映情况请务必使用真实姓名。
联系人:吴鸯玲;联系电话:0574-88229032;邮箱:xsc@nbt.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1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浙ICP备06028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