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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27 信息来源: 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

临近期末,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总结,强化学生日常管理,根据省、市和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现将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做好期末考风考纪和诚信应考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切实减少考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做好学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
1.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寒假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资料的留存;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杜绝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等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2.落实重点群体帮扶
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关注,尤其是心理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学生,关心他们身心健康,做好学习和经济等方面帮扶。
3.进行安全和防疫专项教育
结合疫情防控和寒假离校等环节,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做好返乡的疫情防护。对于假期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要加强引导和管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严格遵守和落实当地流行病学调查、风险人员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社区防控等要求。同时,教育学生注意交通、饮食、寒潮等风险防范。
三、做好学生离返校管理
1.做好学生离校情况排摸
要准确排摸、掌握学生的离校情况,引导学生错时、错峰分批有序返乡,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原籍在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在校师生,暂缓返回中高风险地区,可留校或离校赴非中高风险地区;各学院于12月31日前将学生离校情况统计报电子版报学生处吴晗(wuhan@nit.net.cn)。
2.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
学生经学院批准后可以留校。留校学生要履行留校申请手续,做好安全承诺,实行体温日检。寒假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办理钉钉请假审批手续后方可外出,且不得出宁波大市。学校将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可能对留校学生实行住宿调整。
学院要指定专门教师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学生在12月31日之前,通过网上一站式办事大厅递交寒假留校申请,由各学院负责审批。
3.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管理
寒假期间,各学院要继续掌握好所有学生的行程,实行每日“钉钉”打卡,省内学生非必要不出省,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未打卡的学生,视不同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做好学生返校组织
按照“错区域、错时、错峰”返校原则,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及时制订并实施开学返校方案。未经批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四、组织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宣讲
1.谋划部署万名学生流动讲、万户家庭生动讲,寒假期间组织动员学生返乡开展宣讲、调研、实践等活动,并形成返乡见闻、调研体会;通过征文等竞赛形式激发学生人人争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宣传员。
2.开辟专栏专题,围绕讲好身边故事、讲好中国故事,持续生动做好寒假期间学生返乡见闻宣传。
五、其他工作
1.做好年度学生工作总结
做好2021年各项学生工作数据收集、统计、整理工作,完成2021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和2022年学生工作要点,将总结及要点材料于1月7日前报学生处仇芳。
2.值班安排
学工线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 仇 芳660752    88130124
吴 晗661115    88229117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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