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与中国建设银行协商,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30日前,贷款学生准备贷款材料,学院审核并公示后将材料上报;
2.2022年1月3日前,学生处审核材料,并将贷款材料提供给银行;
3.2022年1月10日前,经办银行审核贷款材料并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
二、贷款相关政策、贷款条件及贷款具体程序要求
详见附件1、2
三、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本学年的贷款能顺利到位,请各学院对贷款的学生逐个落实,及时做好申请和审核工作;
2.原则上,只有被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有特殊情况,请学院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3.各学院要按照贷款时间安排进行严格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4.学生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和《2021—2022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请于2021年12月30日17:00前报学生处,电子表发送至邮箱liqq@nbt.edu.cn 联系人:李青倩,88130124。
学生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