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学生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审核等环节后,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11月1日至11月7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向学生处反映。 反映情况请务必使用真实姓名。
学生处:李青倩,联系电话:0574-88130124,邮箱:liqq@nbt.edu.cn
学生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