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成才报国,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在学校设立“兴达助学金”。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兴达助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兴达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推荐名额
学校共推荐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配名额见附件1),由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根据推荐情况确定最终名单(12名)。
以每生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资助(寒暑假期除外,每年为9个月),助学金每学期发放1次。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在籍在校学生。
2.经认定的偏远地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4.积极上进,自强自立,学习认真,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三、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兴达助学金”评审表》(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
2.所在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4.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确定最终名单。
四、其它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排查,认真做好评审和推荐工作,确保“兴达助学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兴达助学金”与其它奖、助学金可以兼得。
3. 各学院请于11月25日前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兴达助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和《2022-2023学年“兴达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生处,联系人:李青倩、王成,电子版发送至liqq@nbt.edu.cn。
学生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