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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2023年思政工作室立项申报及往年项目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3-01-09 信息来源: xgb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2020〕83号)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引导学校思政队伍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促进工作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现将2023年思政工作室立项申报及往年项目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思政工作室立项申报

(一)申报对象

工作室负责人:从事党建和思政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综合素质好,具备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工作室成员:能承担工作室相关工作,可以是校内党政管理人员,也可以是专任教师或实验系列等其他岗位人员。

(二)申报要求

1.方向选择。要围绕党团与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危机事件处置、资助育人、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等思想政治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工作任务,凝练一个明确的建设方向。

2.建设要求。要根据当前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具有一定的学校和学科专业特色。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工作经验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团队组建。工作室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部门组建。

(三)申报材料

申报思政工作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2);

2.工作室建设方案,包括工作室建设的现有基础、建设目标和主要举措、特色和亮点、保障条件和预期成果等,字数不超过5000字。

3.申报支撑材料,包括相关的工作文件、宣传资料、影像资料、新闻报道、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材料。

二、建设期项目中期检查

2022年立项的思政工作室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将建设进展、阶段性理论成果、实践情况等形成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工部。

学工部将组织专家通过评估项目报告、现场考察、听取中期答辩等方式进行建设抽查,并根据中期检查、建设抽查情况,对项目方向、进度等提出要求与建议。

三、建设期满项目结项验收

2021年立项的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项目结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结项表(附件4);

2.项目成果报告,主要是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与经验、校内外影响等;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4.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且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以项目建设为基础,申报并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

建设期满不能结项者要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办理申请延期手续。每个项目(含结项不合格项目)至多延期1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材料报送。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相关表格和材料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学工部(行政楼201),联系人:周妍,联系电话:662153;电子版发送邮箱:zhouyan@nbt.edu.cn。

2.现场答辩。视情组织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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