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提示 · 正文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关于举办“演绎心灵,逐梦青春”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3-03-27 信息来源: xgb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同学思考和探索健康成长之路,提升心理健康意识,培育大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与健全人格,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特举办2023年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演绎心灵,逐梦青春

  二. 参赛对象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比赛设置及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校园心理剧大赛可根据剧本内容自拟题目,参赛作品要求突出心理主题,围绕学业、情感、交往、自我、内卷、拖延、家庭等常见的心理冲突和矛盾进行创作。
        2、参演剧本要选择典型的、有一定深度和易于舞台展示的心理素材,能真实反映大学生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或普遍存在的心理困惑,着重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和心理调适过程,能够起到启发参与者和观众心理成长的作用。  

 3、作品要求原创,剧本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比赛规则
       1、参赛作品表演时间应控制在8-10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要酌情减分,时间过长或剧情抄袭超过4 0%,需修改剧本或取消参赛资格。

 2、每个学院推荐1-2支队伍,每支队伍的参赛人员在3~10人之间,不得少于3人。

 3、表演所需服装、道具、音乐等由各参赛队伍自行准备。按评分标准,依照名次排名选拔进入决赛的参赛队伍。

   四. 赛程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底—4月初)

    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统一组织赛前培训

    (二)学院选拔阶段(4月初—4月中下旬)
             1、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心理情景剧参赛队伍选拔,做好过程性资料记录和保存。
             2、4月20日之前各学院将选拔出的心理情景剧剧本或视频及参赛报名表(见附件)交至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三)校级决赛阶段(4月底—5月中下旬)
            1、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组织召开心理情景剧校级决赛交流指导会,选拔最终决赛队伍。
           2、心理情景剧决赛时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评选出团体奖项和个人奖项。
       (一)团体奖项
        优秀组织奖2个;一、二、三等奖若干

  (二)个人奖项
     优秀指导老师、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各1名。

  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及奖金/奖品,并酌情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宁波市及全国高校心理情景剧大赛。

  六.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动员工作,积极鼓励有兴趣的学生参加比赛,同时根据本次大赛的时间要求按时上交比赛材料,妥善安排参赛队伍参与决赛。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88229034。


        附件: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报名表.docx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23年3月27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浙ICP备06028382号


浙大宁理学子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