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1),经研究,现将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二、实施步骤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于4月26日前根据评选要求推荐一名候选人,将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zhouyan@nbt.edu.cn。
(二)组织评选
1.初步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选出2名候选人,作为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推荐人。
3.公示名单。公示候选人基本情况三个工作日。
(三)材料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参评。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真正做到“十佳大学生”大学生评、大学生学。
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