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班级申请、学院初审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现就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11月8日至11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向学生工作部(行政楼201室)反映,反映情况请务必使用真实姓名。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0574-8822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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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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