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带队老师初审、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等程序后,现将2023年学生出国(境)交流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11月24日至11月28日(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请务必使用真实姓名。
学生处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8130124
邮箱:xsc@nbt.edu.cn 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05
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拟资助名单(公示).xlsx
学生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