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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开展2023年冬季学生公寓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教育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保障冬季校园安全与稳定,杜绝和消除学生公寓安全隐患,现开展2023年冬季学生公寓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生活园区学生公寓楼

二、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2023年12月7日

2.检查人员:全体辅导员

三、检查内容

1.寝室内抽烟、使用明火等行为,包括寝室内抽烟、有烟蒂等情况;

2.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包括在使用或寝室内存放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3.私拉电线等行为,包括从空调、热水器、弱电箱等引出电的情况,插线板放在床铺等其他造成安全隐患的情况;

4.寝室内存放较多易燃物等行为,包括把宿舍作为电子商务仓库存放大量货品、堆放大量纸质易燃物等情况。

5.发现的其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象。

四、重点工作

1、集中排查整治

各学院需对寝室安全隐患行为的学生重点做好批评教育,对本学期多次出现安全隐患行为的学生参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进行处置。

2、强化教育管理

各学院需加强日常教育,通过班导师、辅导员等队伍下寝室、开班会等方式,强化寝室消防安全教育,严守冬季校园安全“第一线”。新宇需加强日常排查,及时将公寓不文明行为反馈各学院。学院针对不文明现象及时做好教育批评以及检讨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学生寝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或物品,需及时做好登记,将违规物品收缴至楼幢管理员处暂为保管,对烟蒂、大量货物堆积等不便于收缴的情况可拍照留存记录(寝室钥匙及违章电器标签纸请至楼幢管理员处领取)。

2、检查结果信息反馈。各组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的电子版于12月8日15:00前反馈闫佳雯(1317782967@qq.com)。

 附件一:《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安排表》.docx

 附件二:《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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