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5〕108号)规定,现对2026年各部门、各单位勤工助学经费使用额度予以重新核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款专用。本费用全部用于所聘用勤工助学学生的费用支付,不得挪作他用,更不能通过各种方式套取资金。
2.合理使用。根据宁波市最新规定,学生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资助对象每人每岗每月不超过40小时;其他学生每人每岗每月不超过30小时。学生勤工助学的报酬标准为每人每岗每小时24元,资助对象每月不超过960元,其他学生每月不超过720元。相关单位本着工作需要、合理分配的原则设定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3.相关说明:本次核定费用包括2026年1-12月勤工助学费用,其中寒假、暑假不计入,1-3月合计为一个月。2027年开始按照年度重新进行经费核定。请各单位按照8个月来预算今年勤工助学经费,各单位请于3月12日下午17:00前填写《2026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经费额度预算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勤工助学预算”命名发送至251056@nb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行政楼205学生处胡楠楠处。
学生处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