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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上报2026届优秀毕业生初评结果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以下学生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6-05-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5〕113号)及相关通知精神,优秀毕业生称号授予本科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并取得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参评者必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75分及以上。

初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在毕业前若出现不及格课程、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达不到毕业要求或未取得学位的,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同专业候补人员按照排序进行递补,省级优秀毕业生不进行递补。

请各学院对本单位初评为2026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进行审核,于6117:00上报《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1,内含2份表格,若无调整需填写“无”,并签字盖章)至行政楼205任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zijun@nbt.edu.cn。。

确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请双面打印《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参考模板见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顺序,于6117:00报送至行政楼205任老师处。



学生处

2026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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