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同学思考和探索健康成长之路,提升心理健康意识,培育大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与健全人格,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特举办2023年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演绎心灵,逐梦青春
二. 参赛对象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比赛设置及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校园心理剧大赛可根据剧本内容自拟题目,参赛作品要求突出心理主题,围绕学业、情感、交往、自我、内卷、拖延、家庭等常见的心理冲突和矛盾进行创作。
2、参演剧本要选择典型的、有一定深度和易于舞台展示的心理素材,能真实反映大学生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或普遍存在的心理困惑,着重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和心理调适过程,能够起到启发参与者和观众心理成长的作用。
3、作品要求原创,剧本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比赛规则
1、参赛作品表演时间应控制在8-10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要酌情减分,时间过长或剧情抄袭超过4 0%,需修改剧本或取消参赛资格。
2、每个学院推荐1-2支队伍,每支队伍的参赛人员在3~10人之间,不得少于3人。
3、表演所需服装、道具、音乐等由各参赛队伍自行准备。按评分标准,依照名次排名选拔进入决赛的参赛队伍。
四. 赛程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底—4月初)
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统一组织赛前培训
(二)学院选拔阶段(4月初—4月中下旬)
1、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心理情景剧参赛队伍选拔,做好过程性资料记录和保存。
2、4月20日之前各学院将选拔出的心理情景剧剧本或视频及参赛报名表(见附件)交至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三)校级决赛阶段(4月底—5月中下旬)
1、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组织召开心理情景剧校级决赛交流指导会,选拔最终决赛队伍。
2、心理情景剧决赛时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评选出团体奖项和个人奖项。
(一)团体奖项
优秀组织奖2个;一、二、三等奖若干
(二)个人奖项
优秀指导老师、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各1名。
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及奖金/奖品,并酌情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宁波市及全国高校心理情景剧大赛。
六.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动员工作,积极鼓励有兴趣的学生参加比赛,同时根据本次大赛的时间要求按时上交比赛材料,妥善安排参赛队伍参与决赛。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88229034。
附件: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报名表.docx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