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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关于组织开展“优秀心灵使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02 信息来源: xgb 点击数:

各学院: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学生心理朋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朋辈群体在心理健康教育自助互助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成效,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心灵使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心理部或心理社团成员、学校心理健康成长中心成员

二、参评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学兼优,积极向上。2022年至今未受到违纪处分,未有纪律处分未解除情况;

  2.在心理岗位工作两学期及以上且本学期仍然在岗;

  3.按照要求参加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系列培训或心理干部培训;

  4.热爱学生心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助学校或学院积极开展各项心理活动,工作有思路、有特色、有成效。

  5.关心关注同学,能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及时有效地进行朋辈心理关怀。

三、评选比例

  1.学院层面:评选人数不超过学院心理学生干部总数的10%;

  2.学校层面:评选人数不超过心理健康成长中心成员总数的10%;

  3.当学院和学校心理学生干部有交叉时,请申请者自行选择一个渠道进行申请,不可重复。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心理干部自愿向学院提交申请,请认真填写《“优秀心灵使者”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活动照片、事迹简介PPT或工作视频集锦等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统一交给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学校心理健康成长中心的申请表统一交给李慧老师。

  2.学院推荐:各学院或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评选,按比例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于6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评选结果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562470143@qq.com,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上交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3.评选公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公示“优秀心灵使者“名单,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4.平台展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通过公众号等平台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灵使者”进行展示,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优秀的同学可推荐参与“全国高校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联系人:李慧,电话:88229034。


附件:1. ”优秀心灵使者“申请表.doc

          2. “优秀心灵使者”评选汇总表.doc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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